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确定去哪个合同订立地点
如何确定去哪个合同订立地点

如何确定去哪个合同订立地点

2021-01-23 94
普法内容
确定合同订立地点即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或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合同采用非书面形式的,合同签订地一般是承诺生效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订立如何确定地点,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合同订立如何确定地点,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

    2024-05-16 13
  •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1-04-22 105
  • 合同订立怎么确定地点呢
    合同订立怎么确定地点呢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合同成立地点的,以约定为准,没

    2021-04-14 86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订立合同, 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一.如何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一般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

    2022-03-06 15,340
  •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

    2022-11-07 15,340
  • 如何去确定合同订立地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

    2023-10-11 15,340
  • 在哪里订合同才能确定原订立地点

    要如何确定合同订立地点,分情况判断: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2、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

    2022-06-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签订地如何确定 00:50
    合同签订地如何确定

    合同的签订地点有时候是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双方如果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那么合同的签订地点是最后一方签名盖章的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如果双方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是采用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那么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

    2,865 15,340
  •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00:55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确定。当事人因合同纠纷去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1,367 15,340
  • 个人借款的合同如何订立 01:09
    个人借款的合同如何订立

    个人借款的合同的订立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为保证出借人的借款能顺利收回,正规的借条应包含如下内容:借款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能印证出借款人的唯一性;出借人;借款金额;出借用途;写明借

    39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