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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
1、自行协商解决; 2、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3、向法院依法起诉。 如果依法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应当依法申请仲裁。合同对争议解决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1、虚假出资纠纷。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不可以要求强制退股,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进行补足和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自我国有《公司法》以来,是否允许信用出资就一直是个被激烈争论的问题。十多年前,立法者基于当时国情及多方面的考虑做出了对信用出资的否定性规定,直到今天,否定信用作为一种合法出资形式的声音依然还很强大。站
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影响,债权人仍可向公司主张债权。因为公司是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他股东没有连带责任。根据新《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
股东拒不出资解除股东资格的依据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