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通过案例检索,我们选取了五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希望能够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有所启示。《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期限向公司足额缴纳
如果全部股权都转让给他人了,则自己不会涉及抽逃出资罪; 如果自己还保留了一部分股权,自己又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涉及抽逃出资罪。
受让股东一般不用对抽逃出资负责,但是前提条件是受让股东不知道转让的股东瑕疵出资的事实的情况,如果受让的股东明知道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仍然受让股权,需要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受让股东一般不用对抽逃出资负责,但是前提条件是受让股东不知道转让的股东瑕疵出资的事实的情况,如果受让的股东明知道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仍然受让股权,需要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股权的方式,让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取得其出资份额。这种行为是不构成抽逃出资的。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是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是在公司成立以后抽逃其出资,且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中,虚假出
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超过法律规定的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30%以上的; 2、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