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是,企业改制前所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在改制后应继续履行,改制后的企业不得借口改制否认原合同的有效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将更加明确,不同的利益需求会在劳动关系上反映出来。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 1、履行中的双倍工资风险。 2、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容易解除难,用人单位如果想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稍不留神,就会构成违法辞退。
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
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按照劳动部21号文件的规定,符合859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有关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等,仍然可以按照辅业改制人员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
1、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1履行中的双倍工资风险。 2、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容易解除难,用人单位如果想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稍不留神就会构成违法辞退。 3、用人单位自用
企业改制,是指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重新设立,原企业的权利义务有新的法人享有和承担。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必须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