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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是给男方?还是给女方?还是留给双方的婚生子?这是夫妻离婚时,经常会考虑的问题。离婚归离婚,孩子总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房屋给子女,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
婚前一方所购买的,而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应当认定是婚前财产。这个《民法典》都有规定。但像你这样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离婚的话等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还是应当享有分配权的,这样的判例还是比较多得。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轮流抚养孩子的话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就会尊重夫妻双方的意见。
1、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必须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一般来说,负担费用的多少还有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夫妻双方来协商决定的,要
不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若是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的一方,那么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孩子必要的抚养费。所以,
1、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对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其是一种附条件、附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因此,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随一方
通过抢孩子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非常不可取的,这种行为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比如说现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到抚养的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顾,或者是有伤残或者是严重的疾病,导致无法照顾孩子的。这种情形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并不存在对房子进行公证的说法。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可以证明卖方拥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是,如果不办理过户登记,则房屋产权仍然属于卖方所有,买方并不
折旧费法律支持。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支持车辆折旧费的。人民法院只支持车辆的直接损失,例如:维修费等。还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