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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
盗窃犯罪是侵财性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大小主要通过盗窃财物的数额体现出来。在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民收入增长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盗窃犯罪的社会危害,《解释》明确了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第四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 (京高法发〔1998〕第188号) 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市人民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
盗窃罪,通常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涉嫌金额较大或者实施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扒窃或者携带凶器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行为人涉嫌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的,或实施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扒窃或者携
以下四种盗窃行为会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凶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未遂,也仍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