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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中如何处理的司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
我们首先有必要对“居住权”的概念与特性进行深入探讨。居住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赋予了符合条件的特定个人对另一人所拥有的住宅以及其附属设施享有所占、所用之权力。这样的权力得以存在的基础要么源于具体的法规依据,要么来自于双方契约的约定。如
要看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如果没有设立居住权,那么离婚后公婆就不再享有居住权。
两个问题一起问了?前面已回答的不回答了。仅仅就你是否有居住权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男方应该在居住房屋上对你女方予以照顾,但是如何照顾,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继续
对于当事人的居住权,是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的事项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如果你们也出了钱,你们对房子也有份,当然有居住权。如果你们没出钱,你们就没有居住权。她可以给你住,也可以不给你住。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我国居住证制度,是一项除了保护城市流动人口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社会福利待遇,也保障了城市流动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应该享有的权益。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公民在离开户籍所在地,至其他城市生活或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并且
离婚后孩子改姓的新规,主要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以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选择随父姓,也可以选择随母姓。换句话说,离婚之后,孩子可以改姓,只需要满足在父母之间的姓氏中选择的法律要求。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