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且该学生已满16周岁,该学生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
学生诽谤老师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学生捏造事实诽谤老师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需告诉才处理,老师需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首先,老师是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体罚的。更不能动手打学生。因此,通过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学生受伤的程度,决定老师触犯的法律是刑法还是行政法,如果学生伤情鉴定为轻伤,则老师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未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
一、是否应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
老师打学生是否犯法,要看情况。如果未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不一定犯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如果造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老师劝退学生,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举报,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受教育权。劝其退学”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应该是一种处分,所以学校若是强制性地不允许该学生到校上课,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对个别学生劝退,往往是对绝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