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留置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呢
留置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呢

留置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呢

2021-02-10 105
普法内容
留置人是债务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是多久
    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是多久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风险提示: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

    2024-07-02 12
  • 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具有留置权吗
    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具有留置权吗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具备一定条件就会有相应的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

    2021-02-10 123
  • 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行使留置权
    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以要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物权,不受担保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在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留置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理论上,留置权可以长期不灭,其行使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

    2022-04-14 254
专业问答更多>>
  • 欠条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还是债务人的权利

    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 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2-11-05 15,340
  • 留置权人是否属于债务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2021-07-29 15,340
  • 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为物权,其不受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留置权人在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仍可以对留置财产行使留置权。理论上说,留置权可以长期不灭,其行使并无时

    2023-08-22 15,340
  • 债权人包括债务人还是债务人和债务人的

    1、债权人(Cd)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

    2023-06-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 01:02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

    首先,在财产被留置时,债务人与留置权人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以依据留置权人的意思,获得六十日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其次,债务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否则,留置权人可以与其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

    1,272 15,340
  •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01:13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懈怠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去起诉。只要符合立案要求的,法院都会受理。通常出现这两种情况:1、对债务的数额有分歧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的数额;2、对债务的利息有分歧,债权人没有起诉,但是,利

    1,480 15,340
  • 抵押权人是不是债权人 01:26
    抵押权人是不是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会选择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并应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债权人则作为抵押权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1,53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