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订婚要彩礼还是结婚要彩礼,这个要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是订婚的时候给,有的地方是结婚前给,还有的地方订婚的时候给一部分,结婚时再给一部分,大部分是在订婚的时候给的。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其中纳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随着社会制度更替,法律
在结婚前发生矛盾的当事人若主张返还彩礼是可以获得支持的,因其还没有共同进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
女方不结婚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但具有一定的前提。在下列法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1、结婚彩礼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平时却未共同生活,各自过着自己的日子。此时离婚,是需要退还彩礼的,但如果对方不做要求,可不退还。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 我国在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还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判断。法律上针对彩礼的范围是怎样规定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结婚没有登记需要返还彩礼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没有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