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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所以很有可能不查封。
超标的查封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超标的查封处理: (1)当事人对法院超额查封可以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应该以判决书中确定的债务额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过这个额度查封; (2)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
法院可以查封被告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财产。比如原告起诉的金额是100万元,而被告只有一套房屋,价值300万元,法院就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
轮候查封,轮候期间尚不发生效力,只要每一个查封不超标的,就不成立超标的查封。
不是执行异议,而是保全过度的问题,可以变更保全份额。
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国家在进行查封产品时候如果进行超标的话,那么是可以国家赔偿的,既使查封的是违规定的产品,那么商家也是有权利来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不受到损害。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
通常房屋被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财产保全,也被称为“诉讼保全”,一般情况下它指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还没有判决之前为了防止被告人转移、隐匿、或者变卖其名下的财产,按照职权对被告人的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生效之后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
法院查封房子3年查封期过了,可以继续申请查封。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