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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提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首先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承包人向发包人的
工程索赔费用一般不含税,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人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法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
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的程
1、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商的索赔费、现场管理费、利息(一般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总部(企业)管理费、利润损失。 2、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工程索赔的程序包括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等。工程索赔程序具体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索赔事件之后,必须要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合同文件。包含合同的文本以及之后签的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图纸、工程清单等等相关的资料;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l的录像以及照片,包含隐蔽工程覆盖前的录像照片以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