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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户口迁至外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农民只有使用权,农民的户口迁出就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了。不是村集体的成员就无法享受村集体的待遇,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就要被收回,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的,所
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不可以享受到该待遇。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属户口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老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分红)。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
1、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寓居的宅基地,由村集体依法要回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户口以从家乡迁走,是不能要回老宅基地的。 2、如果把户口迁回去,则能够要回老宅基地。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
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法律手段拿回不现实。 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你家对原宅基地有使用权,对原宅基地上的祖屋有所有权。但你家已搬至县城,不具有农集体的户口,已不具有村集体的成员资格,不能通过继承得到宅基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方式与具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一致,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
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房屋应当由其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为集体所有财产,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我国土地与房屋分别管理,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但是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若没有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