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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养父母。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
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
过继子女应该赡养养父母而不是亲生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与亲生子女的关系,而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随之解除。
孩子被合法收养之后,亲生父母不能要求孩子再赡养自己,因为养子女和养父母成立了收养关系之后,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就消除了。就算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一定需要赡养亲生父母。
如果被遗弃的子女已经与他人建立了收养关系,则不需要对生父母进行赡养。因为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
孩子被后与原来的父母断绝亲子关系,丧失对生父母的。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1998修正)》第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便成立了。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上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法律关系之规定。同时,养子女
父母养孩子即是义务也是责任。从法律规定的层面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
没有养过孩子,父亲也能夺抚养权,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不过,法院审理时这可能会成为不利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离婚时一方没带过孩子的,法院不会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有多个方面,主要围绕孩子判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