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签补充协议的内容主要内容有哪些
签补充协议的内容主要内容有哪些

签补充协议的内容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1-01-12 116
普法内容
签订补充协议一定要写的内容: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 二、公摊建筑面积; 三、装修标准; 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五、贷款办不来的约定; 六、物业管理问题; 七、关于保修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协议离婚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离婚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

    离婚协议有的主要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三、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1、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方能生效。 2、协商一致,离婚协议可以变更或补充。 3、没有法定事由,离婚协议不能反悔。

    2021-02-16 205
  • 借条补充协议的内容
    借条补充协议的内容

    补借条的书写应当符合借条的书写格式。借条的书写应当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

    2021-02-17 324
  • 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补充吗
    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补充吗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可以补充。 一、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都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 二、签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补充好离婚协议后再重新申

    2022-12-02 124
专业问答更多>>
  • 补充协议属于合同主要内容吗?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

    2022-11-02 15,340
  • 离婚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

    离婚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相比,补充协议更为有效,因为补充是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比较完善。公证处所说的不属实。 如果感到不踏实的话,可以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法院制作出调解书,就会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

    2022-08-15 15,340
  • 补充协议离婚协议内容

    离婚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相比,补充协议更为有效,因为补充是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比较完善。公证处所说的不属实。 如果感到不踏实的话,可以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法院制作出调解书,就会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

    2022-08-15 15,340
  •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要怎么写?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要怎么写?例如范文: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即在年月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1)

    2022-04-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筑企业年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01:03
    建筑企业年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首先必须要按照企业的规模与条件去申请对应的资质等级。年检分一到五年不等,申请时需提交企业资信、公司和法人证件、人员、业绩等等有关信息,看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建筑类不同行业所需条件也是不同的。建筑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后可以从事相应等级规定内

    1,282 15,340
  • 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01:16
    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5,157 15,340
  • 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01:14
    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781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