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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他人房产经过公证,他人死亡后是不能要回的,他的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给他人,并且已经对该房屋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赠与合同有效。
房子赠予别人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 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
通常情况下,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即房产已经过户给受赠与人,就无权收回。该房产就属于去世儿子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进行继承。如果在老人将房产赠与给儿子的
法定撤销则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估计是要不回来了,还没有过户的话可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前时可以撤回赠与的,但如果是已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的,是不可以撤销的。所以,你提出的赠与房产是否客户收回,需要看是否已经交付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没
赠予(与)房产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