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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证明人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会产生下列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均在借条上签名后,借条成立生效,而担保人需要按照借条上的约定向出借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做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
有欠款人和担保人签字不一定就有效的。欠条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一种法律文件,是否有效关健要看该债务是否合法。如果所欠债务为非法债务,如因赌博而欠下的赌债等,则因该债务不合法,债务人所出具的欠条虽然
如果是:“见证人(证明人):你的名字”。在名字下面又写上“担保人同上”。本身欠条不能证明你是担保人,理由是:按照书写习惯,应当是“见证人(证明人):你的名字”,如果没有写上“见证人(证明人)”,那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
借款合同中(欠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果当事人不属于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欠条中证明人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保证借款合同签署过程的真实性、保证借款事实的发生,而对于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并不负责。即证明
欠钱欠条在法律上生效的书写格式: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
欠条与借条区别在法律上主要有以下两点: 1、欠条与借条的性质是不相同的,首先欠条和借条两者各自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一般是因为借贷产生的,而欠条则有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等原因产生。 2、欠条与借条在诉讼时效上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已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