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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想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
代持房子,是指不满足购房政策或是不愿出面的买房人,借助满足购房要求人的名义,由自身出钱买房,在房产权簿上登记名义产权人的行为。说直白一点,就是我们常说的借名买房。代持原因有两种:第一种是规避限购,另一种是隐匿财产。
法律上允许股份代持,但被代持者可否将被代持的股份再协议转让,使自己亦成为代持者,对此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
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
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是应该签协议的,可以在协议里面把这些情况约定好,按照协议履行就行了。名义股东在和别人签协议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隐名股东的同意的,只是如果行为给隐名股东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代持是不会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也就是代持前、代持后的资本是一样的。除非是代挂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是会改变公司注册资本。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股份代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份代持是有效的。 如果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达成约定,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并且签订合同的,在双方出现争议,无法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只要不存在合同法
股权是可以代持的,但前提是双方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股权代持,又叫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即实际出资人和别人约定,采用别人的名义来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