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什么事故罪
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什么事故罪

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什么事故罪

2020-08-10 137
普法内容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如下: 1、本罪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罪行结果怎么样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罪行结果怎么样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量刑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2020-03-17 90
  • 什么是供应血液和血液设施性事故罪
    什么是供应血液和血液设施性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了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

    2021-05-27 34
  • 如何理解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如何理解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 两罪均属于违反国家血液、血液制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主

    2024-06-04 10
专业问答更多>>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

    2021-10-09 15,340
  • 什么是血液制品的事故罪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

    2022-07-19 15,340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已经受到什么处罚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2022-09-30 15,340
  • 要采集,供应,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什么,病原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

    2021-10-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指使别人打人是什么罪 01:16
    指使别人打人是什么罪

    指使别人打人是故意伤害罪。教唆他人打人属于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以上,教唆的人要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罚判刑。教唆他人犯罪的,要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

    3,099 15,340
  •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 01:32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的规定,四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的身体明显出现损害的其他后果的,通常在四级医疗事故中,医方主要负次要责任,对应的赔偿静是医疗费用的十分之三,主要是因为事故损害后果一般是由其他得因素导致,非医方的过错,因此主要

    4,454 15,340
  • 什么是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01:43
    什么是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从事违反职责的活动,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认定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

    80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