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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法律规定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也可以适用遗嘱继承。
房产第一继承人法律上的规定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
指定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二、立遗嘱人死亡; 三、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
通俗地说所谓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
有关转位继承征契税的相关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代位继承指的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的,则一般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的继承制度,一般有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或者承租继承。 根据继承法有关代位继承的规定,代位继承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具体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