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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权利如下: 1、信息决定权。信息决定权,简称决定权,是指本人得以直接控制与支配其个人信息,并决定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处理与利用以及以何种方式、目的、范围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权利; 2、信息保密权。信息保密权,简称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是指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违法犯罪的技术设施和技术方法。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负责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保障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2011年8月,《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推动电子保单的创新应用。 2、2011年9月,《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保险代理、经纪
信息通信管理局要求,互联网企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收集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要切实保障用户知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规定有: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
通过互联网诈骗他人财产是犯罪行为,要以诈骗罪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互联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的,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以刑事案件处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该《条例》共27条,自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