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哪个法院
民法典规定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哪个法院

民法典规定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哪个法院

2024-07-12 16
普法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抚养费她不要现在又起诉按那个算
    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抚养费她不要现在又起诉按那个算

    按照起诉后法院的判决为准。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2024-07-08 22
  • 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在哪个法院对经营者提起诉讼
    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在哪个法院对经营者提起诉讼

    经营者所在地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

    2024-07-15 13
  • 民法典规定法院已经判决抚养费又起诉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法院已经判决抚养费又起诉可以吗

    可以,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2024-07-04 18
专业问答更多>>
  • 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哪个法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国内常居住地法院即可。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涉外婚姻纠

    2023-02-14 15,340
  • 涉外抚养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外抚养,在中国提起诉讼的,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告是中国人,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原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

    2022-12-02 15,340
  • 起诉抚养权在哪个法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4 15,340
  • 起诉抚养费被告在外地我该怎么解决呢?在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07-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对方常年在国外,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00:52
    对方常年在国外,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

    573 15,340
  • 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01:27
    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我国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应当其中一方承担抚养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3、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按

    759 15,340
  •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02:10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4,600 15,340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