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下同)就业参保的,所在地的相关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
外地户口转北京户口后,社保是可以一起转入北京。当地对于职工为本市户籍或到达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在外省市建立的临时账户可以申请归集到本市。公民临时账户允许转移,也代办其社保关系是可以申请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
1、南京市本级已办理过社保登记手续的单位办理员工录用备案,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首次在南京市本级社保参保人员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劳动合
外地医保转到北京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北京人去外地工作,社保的处理如下: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减去。减员后,单位
外地人入本地户口需要首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本,身份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农业人口的,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的证明。 如果迁入地是农村地区或者城乡结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