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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1、经济状况,如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比男方好,至少能抚孩子;2、孩子的意愿,已9岁多是你抚养对你有利;教育孩子跟妈妈生活;3、男方有错误,且自我控制能力差,不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基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
这要看您是南方还是女方了,女方的话 1.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2.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
抢孩子的行为非但不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将孩子强行从另外一方的身边带走,既是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也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也完全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有抢夺孩子或者是蓄意控
父母对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若协商无效,则可上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一般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办法有: 1、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因此,如果母亲争取抚养权,这一点最为有利; 2、夫妻双方一方患有严
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那么大概率是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种情况自身可能生活都无法自理,那么就没有办法抚养和照顾子女,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就不适合和子女一起共同生活。抚养权应该综合双方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情况来综合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