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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2、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
、查验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 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受理正确走得撤销婚姻程序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撤销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所以撤销婚姻不算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至少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相关利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婚姻无
企业改制,指的通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改制也被称为“公司制改制”。改制程序如下: 1、由党委、高管、职工代表组成改制工作组,全面负责改制工作。 2、向发改委、国资委等企业主管单位提出改制
更改名字的程序是: 1、要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名字; 2、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受理之后,审查更改名字的理由是否正当; 3、若理由正当,通过改名申请,办理相关更改的手续; 4、若不正当,驳回相关申请。 根据规定,对于小孩子改名字,只有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