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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形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合法。认定借名合同有效的理由主要是:双方具备缔约能力,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瑕疵之处; 合同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不违反公序良俗等。 (2)严重规避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应当订立合同确定房子归属于出资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是依据房屋登记发生效力。如果被借用名义的人与出资人之间没有签订相关合同,而房屋登记上面记载的是他人的名字,则可能会导致房屋归他人所有。
你这种情况只能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要回房产。否则就只能认倒霉。因为你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的手续,现在你的宅基地和房产都应当是人家的名字,在法律上人家是站住脚的。所以你必须用证据说话,才能拿回房产
(1)一般情形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合法。认定借名合同有效的理由主要是:双方具备缔约能力,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瑕疵之处; 合同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
“借名买房”又称房屋所有权代持,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
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 借名买房协议的形式在实务中多种多样,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使得“借名买房”行为盛行,但是法律风险也随之存在,实践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外地进京的京漂一族,户口是山东老家的,通过朋友介绍,我可以借用一位北京人的名义购买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我给这位北京人15万元的借名费。等允许过户的时候他再过
借名买房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可知,借名买房当事人想要通过赠与方式,拿回自己房屋的所有权的程序如下:1、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2、受赠人再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等必要材料,缴
房子限购是我国出台的一项政策,主要是对买房者进行的限购。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城市实施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等。 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
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他人拒绝追认的,这时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欺骗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冒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这时候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