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无效赔偿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无效赔偿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无效赔偿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4-05-30 8
普法内容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赔偿损失责任以“补偿损失,尽可能地恢复原状”为原则,即:使无辜的当事人处于他未受到损害或损失时所处的状况。在英国一个早期的判例中,主审法官罗德·布莱克·本最先阐述了这个原则。他指出:应当尽可能找到一个补偿数额,使受到损害或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处于假设他没有受到损害或遭受损失时所处的状况。这个原则至今仍然在涉及合同性质损失赔偿的案件中得到广泛采用。根据这个原则,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合同无效赔偿损失通过法院授予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赔偿数额,一般应当使他处于假设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情况下他所处的状况。在某些情况下,则应当使对方当事人恢复到未签订合同前的状况。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约定效力
    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约定效力

    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如果合同的内容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即是此部分民事行为无效。若合同内容的无效并未影响到赔偿约定的效力,那么约定的赔偿条款的民事行为应是有效的。

    2021-01-07 258
  • 离婚赔偿离婚损失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赔偿离婚损失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民法典》第1091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

    2021-03-20 162
  • 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要注意什么
    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要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 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正确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2021-03-30 89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标准这样的预期损失

    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标准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

    2022-11-07 15,340
  • 什么是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损失如何赔偿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

    2022-07-11 15,340
  • 无效合同如果损失赔偿的补偿怎么分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当事人恶意

    2022-11-11 15,340
  • 如何赔偿无效的合同损失呢?

    1、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一般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过错方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01:02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合同解除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时候守约方当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适用的前提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而且这项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应当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522 15,340
  • 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和依据 01:04
    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和依据

    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和依据如下:一般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车辆修复期间,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12,970 15,340
  • 未成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01:03
    未成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

    4,21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