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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其他。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哪些情形是下劳动争议委员会会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哪些情形下劳动争议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小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劳动争议委员会受理的情形以及不受理的情形。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 1、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其他。
1、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的时效的等。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范围都有: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