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2020-09-20 162
普法内容
管辖权异地转移的条件有:案件移送应当存在必要的实际意义;进行案件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案件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案件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只能向上转移管辖权不得向下级人民法院转移。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管辖权转移和管辖转移有哪些区别?
    法院管辖权转移和管辖转移有哪些区别?

    现在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这个法院管辖权转移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

    2024-05-16 15
  • 2023管辖权转移的条件包含什么
    2023管辖权转移的条件包含什么

    一、什么是管辖权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二、管辖权转移的条件 1、进行移

    2024-06-01 13
  • 哪些是移送管辖,有哪些条件适用?
    哪些是移送管辖,有哪些条件适用?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

    2024-06-07 1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有什么条件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的转移

    2023-06-16 15,340
  • 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体哪些条件?

    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审级关系的上下级关系的。

    2022-10-23 15,340
  • 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条件?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的转移

    2023-09-04 15,340
  • 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哪些?

    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前提、对象、发生原因和作用等。法院受理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都涉及一个管辖问题。法院拿到案件材料,认为自己不具备管辖权的,可以移送到其它法院。而管辖权的转移是上级法院批准

    2023-09-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条件 01:04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条件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双方都要有能力和资质签订该协议。然后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完善标准,比如包括交易的标的,数量,价款等合同条款。如果是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

    1,251 15,340
  • 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01:10
    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转移财产的方法有: 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 2、公司股权: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 3、房产: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

    5,183 15,34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1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