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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有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3、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
根据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
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一、办理继承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有遗
遗嘱继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持有该套房产的合法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权公证书、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该房产继承权的声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拥有该套房产继承权的生效判决。关于被继承人持有该套房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对外,遗
房屋继承遗嘱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包括身份证号码,近亲属情况,地址等等; 2、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明,例如表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欺骗; 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