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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债权人,被担保人仍为债务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与反担保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先跟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期限偿还。如果到期了还未偿还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 一、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1、可以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
先与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偿还期限。到期未偿还的,可以通过诉讼追偿。一、写起诉书,起诉书应当记录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1、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追偿行使自己的追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追偿。 2、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