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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应根据同居时间和生育情况适当减少数额。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利。
对未办婚姻登记,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可不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但确有证据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女方也可拒绝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
根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
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应根据同居时间和生育情况适当减少数额。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利。
现金彩礼是必退的;如果你们有转账记录或者公证人,谁都承认有这笔现金,是必须全额退的,实在不行,法院见。(法院也是支持全额退的)如果啥证明都没有,对方也不承认有这笔现金,那只能请本方的亲戚充当见证人,能
案例情况:2004年,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女子刘某。当时,刘某因前夫和公公相继去世,为支付医药费和丧葬费,背下大量债务。两人认识后不久,刘某就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一起住到王某家。据王某说,当他与
结婚登记后离婚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归女方个人所有。不过如果夫妻符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形,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应将彩礼全额或者部分退还给男方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离婚后一年,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院在考虑彩礼返还的数额时,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看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存在过错,法院会从保护弱者和惩罚道德瑕疵一方的原则出发,判决过错方少获得财产。其次,要看结婚时间。一般来说,结婚
女方悔婚,同时双方尚未登记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相应的彩礼。首先,男女方在结婚前,男方需要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的一种婚嫁习俗。但是,如果女方在结婚前改变主意,悔婚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返还相应的彩礼。在我国,彩礼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