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能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
怎么能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

怎么能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

2020-11-08 168
普法内容
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要给与其他人更多的好心理疏导工作,而不是一味的限制不要做什么。从心里上开导,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父母带来多大的痛苦,引导他们度过叛逆期,端正心态,改过自新。人生的道路还很漫长,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五十五条 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矫正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矫正措施。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应当保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和宣告不公开进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告或者处罚时,应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应当选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2022-09-29 413
  • 对什么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对什么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如下: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

    2020-11-16 987
  •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吗?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吗?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 1、职务犯罪人员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 2、职务犯罪人员流动加大动态管理有难度。 3、司法行政人员自身因素导致矫正针对性差。

    2020-04-19 151
专业问答更多>>
  • 累犯几年能判社区矫正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

    2022-08-16 15,340
  • 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判处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吗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

    2022-10-26 15,340
  • 社区矫正对象的什么为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

    2021-12-29 15,340
  • 去社区报到进行社区矫正犯罪人缓刑社区矫正要干嘛

    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是需要到社区进行矫正的,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

    2022-06-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01:07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480 15,340
  • 犯重婚罪可能判多少年 01:20
    犯重婚罪可能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度。如果当事人犯了重婚罪,一般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在刑法理论中,重婚罪属于对向犯,必须以二人互相对向的行为才构成重婚。其也属于“亲告罪”,一般要当事人

    1,719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1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