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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之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依照签订的补充协议来履行。
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内容按照以下方式履行: 1、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履行; 3、仍不能确定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 1、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3、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4、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时,讲
合同履行地为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标的是交付不动产的,则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是其他标的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在办理销售手续前,应当持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房产行政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期间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销售商品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包括三类: 1、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对工业企业而言,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采购合同是企业和分供方,经过协商一致之后,签订有关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履行,同时也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经济目的,采购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合同双方受法律保护和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采购合同的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