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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2021-01-31 98
普法内容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主要包括: 1、违约金; 2、损害赔偿金; 3、主债权及其利息; 4、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行使留置权的范围。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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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3、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物所有人并不丧失对留置

    2021-01-15 41
  • 关于留置权的实施范围
    关于留置权的实施范围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2022-07-21 43
  •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留置权必须以法律的规定而产生,非依当事人的合意。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只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04-24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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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的取得范围

    留置权的取得范围: 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 2、留置物的从物

    2023-05-08 15,340
  • (1)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3、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

    2023-07-02 15,340
  • 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提供的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有时又被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如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应当支付报酬,即是指债权人的主债权。(2)利息。利

    2022-03-14 15,340
  • 关于留置权的实施范围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

    2023-07-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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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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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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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申报期限指的是同意债权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则认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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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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