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撤销,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
问题解答: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的方式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
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重新调查,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原道路
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
通过复核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一定要按照相关撤销程序进行,这样才能使撤销结果生效,才能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
签字前可以解决认定书,签字后就没办法了。对方承担全部损失,但不改变事故认定结果。如果认定双方未签字的,事故认定不生效。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责任证据,不会有任何违法效果。与对方协商的结果保留相应的证据。在法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