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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民间借贷一般看三个证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需要说明现金的来源)以及收条。如果借款是转账的话,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交转账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需要对现金的交付的具体情形以及现金的来源组成做一个说明。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的基础上
借条就是最直接最主要的借贷关系的证据,有了借条就可以基本上确定借贷关系的存在了。至于收条和银行转账记录只是对借条的补充证明,没有亦可。
收到的工程款能写借条。写清楚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等要素,就合法且有保障。
你没有收到钱,就无需偿还,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没有收到钱,但是,如果对方持有借条收条以及承诺书,可以向法院起诉,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收到钱的话,你就被动了。
正常情况下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的。
如果是借钱确已还清,当时就应该向对方要回原来写的借条。如因特殊原因比如借条没有携带在身上的话,也要求对方当面写一张与实际还款金额相符的收条,以备日后核对。为防止意外,事后还是应该向对方索要以前的真实借
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都是合法的,只要借条的形式、内容都合法,不算写借条、借钱的行为那个先那个后瓯都是可以的。借条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基本事项即具备借条的基本构成要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实际上,无论是民间借条还是官方借条,都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只是能够增强借条证明效力的一项措施,不公证借条也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想要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的时候,应该向受诉法院提供相应的债权凭证,其中就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