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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
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的延迟指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迟延的承诺不发生承诺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需考虑如下因素: 1、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假如该意思表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是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撤回;迟到的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并遭到要约人反对。
这位朋友我来回答一下承诺的效力是合同订立的内容吗这个问题吧: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为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不得撤回、撤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
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因为再次就业,就已经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了,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法律生效要件来确定,具体的条件如下: 1、出具承诺书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具承诺书是否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3、承诺书的内容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承诺
承诺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对何种事项作出承诺。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满足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