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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

打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

2020-07-20 1,761
普法内容
打人后又拿走被害人财物的,即有伤害他人身体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两个独立的犯意,并在这两个犯意的支配下分别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和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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