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事诉讼扣除审限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扣除审限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扣除审限的情形有哪些

2021-07-13 474
普法内容
民事诉讼扣除审限的情形一般包括鉴定、公告等,扣除审限就是指审理期限被扣除,普通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30天,简易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15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案件有扣除审限的情形吗
    刑事案件有扣除审限的情形吗

    刑事案件有扣除审限的情形解决如下: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

    2023-06-14 12
  • 民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
    民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形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

    2021-02-24 134
  •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可以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可以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下列情形可以中止诉讼: 1、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 2、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担人的; 4、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

    2022-04-14 470
专业问答更多>>
  • 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2022-07-11 15,340
  • 法律依据有哪些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2022-08-04 15,340
  • 民事诉讼中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2022-01-18 15,340
  • 哪一类民事诉讼影响政审的情形

    任何类型的民事诉讼都不会影响政审,因为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内。只有刑事案件才会对政审产生影响,这个刑事案件包括本人涉及的刑事案件,也包括直系亲属参与的刑事案件。

    2023-09-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257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01:2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537 15,340
  • 一级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01:03
    一级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的话,一级医疗事故,是指导致患者丧失生命、重度残疾,并详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的医疗事故为:死亡。 (二)一级乙等的医疗事故为:缺少、失去重要的器官或者功能完全失去,别的器官不可以代替,存在特殊医

    2,424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