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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伤: 1、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本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或不是主要责任; 4、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家庭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上班途中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