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浙江借名买房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浙江借名买房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浙江借名买房纠纷状告对方地点在哪

2024-05-12 0
普法内容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浙江软件开发纠纷如何状告对方
    浙江软件开发纠纷如何状告对方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

    2024-04-18 8
  • 浙江纠纷协议书维权地点在哪
    浙江纠纷协议书维权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

    2024-06-14 4
  • 浙江著作权纠纷诉讼地点在哪
    浙江著作权纠纷诉讼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6-01 6
专业问答更多>>
  • 借名买房纠纷民事起诉状范X

    原告:于××,男,汉族,1960年×月×日生 被告: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地址:×× 被告:朱××男汉族1957年×月×日出生 住址:××联系电话:×× 1

    2022-06-13 15,340
  • 买房借名协议纠纷起诉状如何写?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

    2022-08-04 15,340
  • 旅游纠纷状告对方哪个法院管辖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

    2024-08-27 15,340
  • 借名买房之间有哪些纠纷

    一、借名买房容易产生哪些纠纷借名买房,后来他人向其主张房产所有权,要实际出款人腾房或者向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所要购房金的纠纷问题。此问题对实际出资购房的人是非常不利的,有3点: 1、当初买房登记在别人名下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名买房对方不过户该如何办 01:12
    借名买房对方不过户该如何办

    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对方拒绝过户的话,实质出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这属于不动产类型的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其次,在起诉的过程中,实质上出资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实际购房人必须承担举证

    1,800 15,340
  •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 01:23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1,339 15,340
  •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01:37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种情况针对的是,协议管辖或者一般管辖中的特别规定情形。一般来说,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前往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2,245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