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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四原则

整顿四原则

2020-01-02 731
普法内容
整顿四原则:坚持学习教育与强化监督并重的原则;坚持抓领导与领导抓并重的原则;坚持典型引导与严肃查处并重的原则;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志并重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五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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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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