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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不一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坐牢不一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会有政治权利。只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犯,才会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人民法院判刑坐牢的犯罪分子是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仅犯下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
坐牢不一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才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坐牢不一定剥夺政治权利。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218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刑法第54条规定的各项权利。执行期满,应由执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