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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离婚当事人拿到房产证、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对房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
存在法定情形是能够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如果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等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包括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但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
离婚没有共同财产的,就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或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所获取的收益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一方应当现予以核实共同财产是否确实没有,如果确实没有共同财产,就无需进行分割了。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
1.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是不可以申请执行共同财产的。 2.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夫妻一方的债务,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偿还债务,但生活必需的房屋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债务的处理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 换句话说,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内买房想要不成为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建议与另外一方进行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的约定是
被共债的女方还不起债务的话,可以先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只能通过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个人的财产偿还的方式,来偿还该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向不知情的妻子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