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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目前成都失业金执行的是2018年7月1日起的标准: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1424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公积金的操作流程如下: 1、到公司财务部门拿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且让财务盖章; 2、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3、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核,一般需要3到5个工作日; 4、审核通过后申请提取的公积金会直接转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公积金缴纳地提取条件,通常如果劳动者离职后离开缴纳地跨地区就业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中心会于三日内答复申请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退职的;(三)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领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人在当地公积金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预约,并下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书;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到单位盖公章;3、准备相关资料,以购房提取为例,申请人需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件,还有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房
代位继承必须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