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2020-02-28 161
普法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集体土地征收应该如何确定征地范围
    集体土地征收应该如何确定征地范围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时征地范围的确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

    2024-05-02 11
  • 国家征收范围内的村集体土地怎么补偿?
    国家征收范围内的村集体土地怎么补偿?

    国家征收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有:一般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其应当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1-10-14 15
  • 土地的征用和征收补偿的范围?
    土地的征用和征收补偿的范围?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020-04-21 15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1.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

    2022-02-28 15,340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是指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那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

    2022-03-06 15,340
  • 什么是集体土地? 其范围

    以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

    2023-11-12 15,340
  •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款怎么分配,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补偿费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配给附着物权利人。

    2023-11-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101 15,340
  •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01:09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如下: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根据

    5,231 15,340
  •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 01:06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如下: 1、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为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区别; 2、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应对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当中,企业拆迁

    915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