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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
分公司注册资金是不需要有限制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按照股东的能力及公司的实际需求,投到公司,如股东有50万,公司刚好需求50万,则把注册资本做成50万,而非500万。除非行业对注册资本有要求,必须要500万以上,而且要实际缴纳,则另当别论。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目前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明确要求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
投资公司需要的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我国公司法对注册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没有强制性规定,即验资已不再是注册公司所必需的程序之一。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公司法,申请注册公司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五百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金在法律上特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持有的资产总和,当企业注册资金增减幅度达到20%时,就需要变更登记,将真实的注册资金数额反映在营业执照上。因此,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注册资金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资产总额状况,注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