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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主要存在两大风险:登记期限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抵押登记权的风险“一物多押”的风险,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
抵押注销需要资料如下: 1.如果你所购住房只进行了合同备案,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须到贷款银行填写《注销合同备案按揭信息申请表》(需贷款银行盖章),购房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该表到房管局政务大厅一楼办理合同备案注销即可; 2.如果你所购住房
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既房屋所有者将房屋在抵押权没有登记之前,就将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人,这个人可以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拥有抵押权的一方不能以签订了抵押合同为理由要求买房者退回房屋,或者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决算一般发生在约定的决算期届至时,但贷款实践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决算:一是不特定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当最高额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出现违约时,法律赋予了银行方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合同解
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抵押物是否办理抵押
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既房屋所有者将房屋在抵押权没有登记之前,就将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人,这个人可以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拥有抵押权的一方不能以签订了抵押合同为理由要求买房者
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一是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二是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三是重复登记的风险;四是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五是房地产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