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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被害人不服判决结果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刑事判决还没生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如果检查机关决定抗诉,就必然会引起案件的二审。从而有可能在二审中改变判决结果。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
民事案件,对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
应为浏阳市,是湖南省县级市,属于长沙市管辖。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1,对于一审未生效的判决不服,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对于遗漏诉讼请求,不能调解的发回重审。2,对于生效判决,判决遗嘱诉讼请求的,可以申请再审。3,相关规定:(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条当事人
及时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无权对公民进行定罪处罚,不存在对检察院判决不服的情况,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另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有权依法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信访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信访、发电子邮箱或打投诉电话给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